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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KZONE - 公告欄內容
文章標題 |
有關「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」乙案 |
發佈日期 |
2014/11/11 下午 03:22:22 |
環署廢字第1030091521號 主旨: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送「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 事業」第一項、第四項及「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、 貯存、清除、處理、再利用、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」修正草案預 告影本等資料1份(如附件),請 查照。 說明: 原本署103年10月30日環署廢字第1030091041A號函(諒達)檢送預 告總說明中:「擴大指定事業列管門檻...從事將農、林、漁、牧業 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總額達新台幣五百萬完以上 之食品製造業納入列管範圍」,更正為:「擴大指定事業列管門 檻...從事將農、林、漁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且資 本總額達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完以上之食品製造業納入列管範圍」。
詳細內文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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