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「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1677號令訂定發布,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施行,請 查照。說明: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總說明(詳附件內文)附件一: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詳細內文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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