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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KZONE - 公告欄內容
文章標題 |
有關「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」案 |
發佈日期 |
2015/7/1 上午 09:06:34 |
主旨: 檢送修正後「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 康作業要點」及一百零四年度受理補助申請期間公告影本各一份, 前揭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分別以勞職授 字第1040201717號、第1040201720號公告,請查照並專知所屬 (轄)相關單位知照。 修正:「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 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 副修正:「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 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。 公告事項: 一、符合該要點第三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,應於主旨時間內, 依據同要點第六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,按造事業單位所在縣市別, 以掛號郵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建置之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 申請(以郵戳為憑,並請於信封加註『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 案』) 二、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受理申請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台灣大學辦理 (二)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中山醫學大學辦理 (三)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
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 一、勞動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協助雇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,鼓勵 企業推動勞工工作環境改善與職場身心健康措施,提升勞工健康勞 動力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本要點執行機關為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。 三、申請期間:由本署每年公告訂定之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 辦理,至年度經費用罄為止。 四、補助類型及其標準: 工作環境改善類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促進活動或措施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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